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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匯總了2022年以來合肥市高新區支持的穩崗扶持政策,整理如下,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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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區2022年二季度穩崗用工補貼政策實施細則
新增人員補貼。對區內企業有序招聘員工、實現平穩經營活動,經認定在未裁員基礎上二季度新增招聘正式員工,在本企業用工并連續繳納3個月社保的,按新招聘員工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用工企業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共享用工補貼。對區內企業之間在二季度期間通過“共享用工”模式輸送員工,連續工作滿1個月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送工企業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截止時間:2022年9月1日至10月28日
二.穩崗返還、緩繳社保費、發放補貼……關于穩崗就業最新措施!
關于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對穩崗返還政策做了兩方面的優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允許基金備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將中小微企業返還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時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以將資金直接返還到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第二,在經辦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發生后,各地主動升級經辦服務,部分省份積極探索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資金、服務找企業”。本次文件明確提出,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努力實現“免跑腿、免申請、免填表”。
關于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項政策是一項普惠性政策,不區分行業,也不區分企業類型,受惠面廣,連續性強,在穩企業、穩就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關于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對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政策,此項政策是新出臺的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對目前生產經營遇到特殊困難行業進行精準支持幫扶的重要舉措。這項政策有四個特點:
一是定向實施。政策適用范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的所有企業,這5個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可以參照執行。緩繳對象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繼續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二是期限較長。養老保險可以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6月的費款,最遲在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可以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費款,原則上在期滿后一個月內補繳到位。已繳納所屬期為4月份費款的企業,緩繳月份可以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是兼顧個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至2023年底前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四是辦理簡便。相關部門本著方便、快捷、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的原則,對企業提出的緩繳申請進行審核,現有信息無法滿足劃分行業類型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企業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在緩繳工傷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后,同樣不影響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
關于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
快速啟動。地市或者區縣本年度內累計出現1個以上中高風險地區,即可啟動此項政策。
拓展范圍。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都可以享受此項政策,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精簡材料。企業享受此項政策零材料,不需要提供培訓計劃、培訓合格證書、職工花名冊以及生產經營情況等證明材料。
減少環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大數據比對,按照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按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直接發放補助。
疊加享受。這項政策與穩崗返還政策可以疊加享受。
關于失業保險保生活政策
失業保險常規性保生活政策主要有三項:一是對參保滿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二是對領金期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大齡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三是對參保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階段性擴圍政策有兩項:一是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二是對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今年,保障力度不減。新文件明確規定,階段性擴圍政策再延續實施一年。同時,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并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
為確保應發盡發、應保盡保,新文件還明確要求進一步優化失業保險待遇全國線上申領統一入口,方便失業人員申領。
關于支持勞動者技能提升政策
今年,失業保險加力支持技能提升,進一步突出培訓在應對疫情中的穩崗功能。在延續實施常規政策的基礎上,又新增三項階段性政策。
一是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二是增加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備付期限在兩年以上,并且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不足的統籌地區,在各項保生活穩崗位政策落實到位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提取累計結余4%左右的失業保險基金充實到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統籌用于職業技能培訓。
三是拓展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受益范圍。由目前的在職職工拓展至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三、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政策
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我市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單位2022年1-3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穩崗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與2022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重復享受)。企業針對政策執行期內穩定就業員工開展技能培訓的,給予500元/人技能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合肥高新區全力抗疫助企紓困若干政策
1.保障物流供應鏈運轉。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二季度實際發生的物流運輸、貨物消殺、貨物核酸檢測費用累計500萬元以上的,經專項審計后,給予較上年同期新增部分的50%,最高不超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牽頭部門:區經濟貿易局)
2.支持區內供應鏈互補。鼓勵區內企業使用“鏈通高新”企業服務平臺“項目對接”模塊發布供需清單,且在平臺完成交易確認,線下簽訂合作協議,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并達成實質性合作的主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經專項審計后,給予采購方合同執行額5%的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累計最高不超20萬元。
鼓勵區內龍頭企業使用“鏈通高新”企業服務平臺發布揭榜清單(清單內需求主要為龍頭企業急需、且目前在區內尚處于未產業化階段),二季度如有區內配套企業可滿足龍頭企業主導產品的配套產品研發及產業化,并被龍頭企業實質性采用,合同執行額不低于100萬元,給予雙方各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部門:區經濟貿易局)
3.鼓勵孵化載體減免房租。按照市級政策,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區屬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房屋租金。建議區內其他國有孵化載體比照執行。(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區屬國有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