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申報解疑
利辛縣科技創新28條獎勵政策補助高新技術產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企業、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專利獎、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動站和博士服務站、創業板上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等,你的企業可以領這些補助嗎?想申報的朋友可咨詢小編:
項目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98 5510 8672(專注企業服務10年: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可行性研究報告、3A認證)
一、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
1.鼓勵企業申報實施科技計劃項目。凡列入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省市配套政策規定,兌現縣級獎勵。
2.鼓勵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對新認定并投入批量生產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年新增稅收5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鼓勵企業和科研單位提高自主研發能力,新批準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4.鼓勵企業與國內外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科技型公司開展技術引進(開發)合作,對被上級科技部門批準備案的科技合作項目,按企業實際支付的技術合作經費10%給予補助,單個合作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5.對新認定或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其中5萬元用于申報補助);新認定的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6.對上一年新納入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統計范圍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同一年內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除外);對新納入的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貢獻率(按功效系數法)排前五名的企業各獎勵5萬元。
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代理機構一年內幫助我縣企業每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1家,給予0.5萬元補助。
8.對于高新技術企業從事基礎工作的科技專員每年給予0.2萬元補助。
9.鼓勵發展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0.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型 “星創天地”、“眾創空間”等),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列入國家、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1.鼓勵創建為科技成果評估、技術交易、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知識產權代理等提供配套服務的民營科技中介機構,對在我縣新組建的科技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
四、支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12.對獲得國家、省專利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13.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14.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產品自授權之日起一年內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銷售收入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5.對專利權人維權訴訟費,按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維權費用補助,補助額度國內最高不超過1萬元、涉外維權最高不超過5萬元。
16.對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在3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按貸款利息、擔保費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7.對幫助我縣專利申請人申請專利的代理機構,一個年度內,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2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達到4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18.對上年度獲授權發明專利2件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專利聯絡員0.2萬元獎勵。
19.對每年申報發明專利15件以上并進入實質性審查的企事業單位,給予5萬元的獎勵。
20.對新轉入我縣的有效發明專利,按企業實際支付專利費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支持企業增加研發投入
21.對上一年度新納入統計部門統計的企業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
22.對首次升格為規模以上且研發投入占當年銷售收入不低于5%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
23.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研發投入5%的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給予企業研發投入統計聯絡員個人0.2萬元獎勵。
六、支持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24.對企業引進的中、高級技術人才服務(指具有高級職稱以上人員,含高級技工),服務2年以上且企業支付報酬的,分別給以1萬、3萬元獎勵。對引進高級人才來利辛落戶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合同,服務3年后,經縣人社、科技、經開區等有關部門鑒定,報縣政府批準后,給予每人5萬元補助。
25.每三年開展一次“利辛縣科技創新突出貢獻者”評選活動,重點表彰在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中績效顯著的科技人員。
26.鼓勵企業引進高端專業技術人才和創新團隊,企業新創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動站和博士服務站,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七、支持推進科技金融結合
27.鼓勵銀行機構探索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擔保機構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及企業創新活動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鼓勵企業運用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工作,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質押貸款,給予銀行貼息補助。
28.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國內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上市輔導計劃的企業,優先予以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