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2022年度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金融業部分)獎補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此次申報政策范圍為《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附件1)第18條涉及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進入創新層等條款,第22條重點擬上市企業、上市公司遷入等條款。
二、請各有關企業對照《合肥市財政支持產業政策管理系統操作手冊》(附件2),注冊并登錄“合肥市產業扶持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上傳申報材料(不需要提供紙質申報材料),申報日期截至2022年6月13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請各縣(市)區、開發區通知并積極組織轄內符合政策申報條件企業開展政策申報工作,并及時在信息系統內對企業提交的申請進行初審。各企業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政策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高質量發展政策第18條: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1.企業上市申請獲證監會或交易所受理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獲受理當年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再獎勵300萬元,在其他板上市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
獎補細則:對在我市注冊,成功通過合肥市直接融資后備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備案,上市申請在當年上半年、下半年獲證監會(交易所)受理的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獎勵。上述企業在上市申請受理當年成功實現科創板上市的再給予300萬元獎勵,實現其他板塊上市的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初審,并報經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上市受理獎勵的企業需提供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上市申請受理函或受理通知等。申請成功上市獎勵的企業在前述材料的基礎上,需提供證監會核發的IPO批文或同意IPO注冊的批復,以及證券交易所關于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等。
2.對掛牌后備資源庫企業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給予50萬元獎勵。
獎補細則:對在我市注冊,成功通過合肥市直接融資后備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備案,在政策有效期內實現新三板掛牌或首次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在其掛牌或晉層當年分別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初審,并報經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新三板掛牌獎勵的企業需提供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相關證明材料等。申請新三板“創新層”獎勵的企業需提供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進入全國股轉系統 “創新層”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3.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且實繳出資額2億元以上(我市政府參與出資的機構除外),參照其管理團隊對我市貢獻給予獎勵。
獎補細則:政策有效期內在我市設立或遷入我市、我市未參與出資、實繳出資額或未投資金額不低于2億元、在中基協登記備案且實繳資金由我市金融機構托管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對其高管或委托管理人高管(不超過3人)自基金設立起一年內形成的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市本級留成部分,等額予以一次性獎勵。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或其管理人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2)、營業執照、中基協登記備案材料、基金實繳出資證明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基金托管協議、高管工資表、完稅證明等。
4.對當年投資我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1000萬元以上(扣除政府性出資)的各類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參照其管理團隊對我市貢獻給予獎勵。
獎補細則:注冊在我市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募集資金投資于我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達到1000萬元以上(扣除政府性出資部分)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分支機構),對其高管在投資發生當年形成的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市本級留成部分,給予等額獎勵。上述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應為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且在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資產總額或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2)、營業執照、中基協登記備案材料、股權投資協議、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基金實繳出資證明材料、被投資企業股權工商變更信息、投資款進賬證明、投資企業符合獎補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基金管理人高管工資表、完稅證明等。
高質量發展政策第22條:大力發展總部經濟
1.對新遷入并在一年內報安徽證監局輔導的擬上市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并疊加享受上市獎勵政策。
獎補細則:對在政策有效期內遷入我市,成功通過合肥市直接融資后備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備案,遷入之日起一年內由其IPO輔導機構報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且疊加享受我市上市獎勵政策。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初審,并報經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與IPO輔導機構簽訂的輔導協議、安徽證監局接受輔導備案相關證明材料等。
2.對省外A股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至我市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并參照其管理團隊以及因股權變更形成的對我市貢獻給予獎勵。
獎補細則:對在政策有效期內遷入我市的省外A股上市公司,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述上市公司高管政策有效期內形成的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市本級留成部分,等額予以獎勵;對上述上市公司政策有效期內前五大股東股權轉讓形成的納稅市本級留成部分,等額予以獎勵。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初審,并報經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附件1)、營業執照、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及最近一期報告、高管及相關股東完稅證明、高管任命文件等。
3.對我市科技型上市企業職工持股以“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激勵。
獎補細則:申請獎補的上市企業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知識產權明晰,具有一定技術含量,主要從事技術創新性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等業務。對前述上市企業員工持股激勵事項,由上市企業提出獎補申請方案,政策有效期內可申請一次。
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上市企業對我市貢獻等情況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提交市級產業政策聯審小組審議。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