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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合經信民營〔2020〕71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對我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的動態管理,引導基地堅持制造業發展方向,持續提升為企服務水平和創新創業能力,現就開展2021年度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年度測評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專人代理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測評對象
合肥市市級及以上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
二、測評程序
1.初評推薦??h區經信部門組織轄區內示范基地認真填寫2021年度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情況匯總表(附件1),對照匯總表內指標實際完成情況開展初評,加強數據審核。按照分配名額(附件2)擇優推薦優秀基地,組織優秀基地提交推薦表(附件3)及佐證材料,并形成縣區示范基地測評報告(含所有基地測評結果及優秀基地推薦名單)。
2.市級評審。市經信局在匯總縣區經信部門報送的示范基地測評報告后,組織開展實地察看和專家評審,確定擬評為優秀基地名單。
3.結果公示。評審結果提交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并在網站公示后,確定2021年度合肥市優秀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名單。
三、測評結果運用
根據《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政策第20條持續深化“雙創”示范,對市級及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測評優秀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測評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確認,對測評不合格的取消其稱號。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要高度重視小微基地年度測評工作,嚴格按照分配名額推薦優秀基地,超出名額推薦的基地不予參加市級評審。
2.對于不按時間和要求提交年度測評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示范基地,縣區經信部門可在測評報告中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請縣區經信部門于2月22日前將測評報告、2021年度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測評信息匯總表(含所有基地測評數據)、優秀基地推薦材料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一份報送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逾期不予補報。